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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气象局举办《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宣贯会
2018-12-07 17:33

12月5日,由深圳市气象局主办,深圳市气象减灾学会承办的《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宣贯会在深圳科学馆召开,300余名来自全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代表参会。

徐海秋副主任解读《管理办法》

会议邀请了广东省气象防灾技术服务中心徐海秋副主任对《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他表示,《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意见,践行安全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是解决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有力抓手;是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的创新成果。徐海秋副主任还对《办法》的主要内容、重点单位的定义和确定因素、不同类别的重点单位在遭遇不同灾害性天气时的重点防御措施、重点单位防御责任人、应急管理人主要职责等进行重点解读。

叶汶华副处长对重点单位提出工作要求

市气象局减灾与服务监督处叶汶华副处长对重点单位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在单位内部加强《管理办法》学习与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二是做好自查,对照《管理办法》要求检查本单位具体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隐患;三是加强防御,在气象灾害期间按要求采取防御措施,做好灾情上报工作。叶汶华表示,市气象局为加强对重点单位服务,协助重点单位更好落实主体责任,2019年将为重点单位提供知识培训、技术指导、预警直通等三项服务,并将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落实到位。

重点单位代表提问

叶汶华副处长解答重点单位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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